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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世纪2023-01-31 16:05

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 ,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 ,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 、2月5日 、6日(正月十五、十六) ,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 ,盘锦市政府规定 ,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 。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 。节日期间 ,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 ,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 、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 ;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 ,每日7时至23时 。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 、西岗区 、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高新园区全域 ,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 ,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 、大连外,山东东营 、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 ,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 、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 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 ,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 ,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

  春节临近, 是否燃放烟花爆竹 的话题引发热议 。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 ,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 ,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 、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 的平衡 ,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 ,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 ,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 ,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 、依法管理 ,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 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 ,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的修订工作 ,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 ,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 ,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 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 的意见 。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 ,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 、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 ,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 、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 ,鼓励地方政府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 的通知》 ,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 、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 ,目前 ,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 ,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 、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 ,以及适宜城市燃放 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 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 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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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 、促共富”十条举措》 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 ,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 、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 ,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 ,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的 ,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

  此外 ,完善二孩 、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 ,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 ,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 ,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 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的 ,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 ,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 ,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 、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的 ,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 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 。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 ,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 。紧盯关键小事 ,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 ,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 、不断提升网上办 、掌上办服务水平 。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涉及贷款额度上浮 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 。(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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